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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4 浏览次数:14

各养老服务有关机构和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结合前期工作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申报居家养老服务推广目录的机构或单位属于集团控股子公司(机构)、连锁公司(机构)的,控股集团(机构)或连锁总公司(机构)为从事相关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的,视同子公司(机构)或连锁公司(机构)符合申报条件,可以组织申报居家养老服务推广目录。

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6月10日17:30前将控股集团(机构)或连锁总公司(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与控股集团或连锁总公司隶属关系证明和申报书(详见附件1)提交至县区民政局。县区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服务名单,出具正式推荐报告,2025611日前将有关材料(包括申报材料和推荐报告1份)报送市民政局。

兴隆台区民政局咨询电话:2310237

双台子区民政局咨询电话:2361527

大洼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530576

盘山县民政局咨询电话:  5802077

附件居家养老服务推广目录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