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创新养老服务
模式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第3号)的答复
于素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创新养老服务模式 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高度关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您的建议紧扣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对补齐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短板、激活银发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养老护理职称评定体系,增强职业吸引力”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是健全技能等级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建立“新八级工”序列(学徒工至首席技师),培育高层次技能人才。落实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探索学习成果与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二是拓宽职业发展通道。畅通养老护理员晋升路径,鼓励从一线选拔管理人员;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道路,符合条件者可参评职称或技能评价。引导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护理,参与技能等级认定。三是规范职业水平评价。完善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规范机构遴选与认定流程;支持用人单位自主评价。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鼓励学生“双证”并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育,支持从业人员参与社工职业资格评价及学历提升,鼓励老年社工参评高级社会工作师。
二、关于“拓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减轻失能家庭负担”建议的落实情况
城乡居民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需按照国家、省“先职工、后居民”的统一部署推进。目前我市长护险试点仍处于向国家制度并轨的过渡期,正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分步实施,已完成基金运行多情景测算,拟定待遇标准方案并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定。过渡期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将按计划发布实施。待职工长护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持续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省统一部署适时启动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可行性研究。
三、关于“严格养老机构审批,有效控制养老机构数量”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市将全面优化养老行业管理。严格养老机构审批管控,抬高准入门槛,实行区域总量调控,杜绝盲目新建、重复建设。全面摸排现有机构,盘活闲置床位,优化护理型床位结构,清理低效供给。同时健全常态化监管与信用评价机制,规范运营服务,推动养老行业从规模扩张向提质效转型,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打破‘公立’‘民营’界限,实现公平发展”建议的落实情况
目前公办或民办养老机构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均可申请开展社会化培训,企业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成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根据学校营利性质到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后,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五、关于“加大医养结合支持力度,推动服务深度融合”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当前卫健委医师执业注册严格依照医师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统一执行、无特殊差异化政策,将持续探索细化配套保障举措,切实落实养老机构内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执业注册等方面与医疗系统人员享有同等权益。二是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客观存在,卫生人才的培养成本必然高于普通护工成本,国家卫健委老龄司多次举办了培训班完善该项服务,接下来卫健委会多措并举,创新医养结合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