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办公电话】 0427-2823345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持续深化民生 服务提质让发展成果更普惠于民的建议》 (第13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31 浏览次数:2次

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持续深化民生

服务提质让发展成果更普惠于民的建议》

(第132号)的答复

 

徐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民生服务提质让发展成果更普惠于民的建议》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市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困难群众、残疾人、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持续加大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力度,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力。2025年,全市享受低保待遇共8727户1364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2990.61万元,月人均救助额810元,现行低保标准为808元/人月,保障面1.07%。低保边缘户119户291人,累计临时救助634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20.88万元,刚性支出困难家庭5户11人,进一步织密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网。

(二)残疾人福利保障持续加强。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2026年两项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90元,惠及全市约1.6万名残疾人,2025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约1867万元。建立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补贴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配合残联等部门,依托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服务。积极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全市设立25个社区康复服务站点,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日间照料、技能训练、心理疏导等服务。

(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不断深化。深入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按照“一户一策”原则,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中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等改造居家环境。改造内容包括地面防滑处理、床边扶手安装、卫生间无障碍改造、配置沐浴椅和手杖等,截至2025年底累计完成改造2300余户,有效提升了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依托全市247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站和28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为独居、空巢、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健康监测、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年均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超过10万人次。2025年,全市10家社区便民食堂投入运营,优先保障困难老年人就餐需求,部分食堂对特困、低保老年人实行优惠或减免。

(四)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机制逐步建立。推进特殊群体排查摸底工作,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对辖区内困难家庭、残疾人、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进行定期走访,动态掌握生活状况和服务需求。指导社区建立特殊群体帮扶工作台账,对重点对象实行定期探访和关爱联络制度,确保特殊群体“平时有人问、难时有人帮”。探索“家政+养老”融合服务模式,鼓励社区养老服务站引入或对接家政服务资源,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室清洁、代购代办、陪医陪护等延伸服务。辖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关爱率长期稳定在98%以上。

二、存在问题

对照代表建议中提出的方向和群众期盼,我市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仍存在以下短板:

(一)困难群体帮扶精准度有待提升。当前社会救助以收入型贫困为主要认定标准,部分因重病、重残、就学等刚性支出较大而实际生活困难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因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而难以纳入救助范围,形成“夹心层”。困难群体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尚不完善,仍存在少数困难群众未能及时获得救助的情况。

(二)特殊群体服务覆盖面仍需扩大。“家政+养老”融合服务目前仅在部分社区试点,尚未实现全市覆盖,农村地区尤为薄弱,独居、留守老年人的居家照料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残疾人居家照护、康复护理等专业化服务供给不足,服务项目较为单一,与残疾人多样化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

(三)关爱服务长效机制有待健全。特殊群体“一人一档”帮扶台账在部分社区尚未建立或更新不及时,存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帮扶措施多以阶段性救助和节日慰问为主,常态化、个性化的持续关爱服务不足。社区工作者力量有限,面对数量较多的特殊群体,精细化服务管理难度较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健全特殊群体关爱机制、扩大“家政+养老”融合服务覆盖面、建立“一人一档”帮扶台账等建议,我们完全认同并充分吸纳。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方面持续用力:

(一)织密兜底保障网络,提升救助精准度。继续严格执行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探索推进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和救助工作,研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困难、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的群众,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有效救助。

(二)扩大关爱服务供给,回应多样化需求。在现有试点基础上,推动“家政+养老”融合服务向更多社区延伸,引导社区养老服务站丰富服务项目,增加居室清洁、代购代办、陪医陪护等个性化服务内容。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拓展残疾人日间照料功能,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照护服务。持续做好社区便民食堂运营的指导支持,优先保障困难老年人就餐需求,探索送餐上门服务,解决行动不便老年人的“吃饭难”问题。

(三)健全关爱服务机制,夯实长效管理基础。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建立特殊群体“一人一档”帮扶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家庭情况清、服务需求清。完善定期探访和关爱联络制度,对独居、空巢、失能等高风险老年人实行重点关注,落实探访频次和责任人。探索将特殊群体关爱服务纳入社区工作者职责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等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的关爱服务格局。

感谢您对我市民政事业和特殊群体关爱工作的深入调研和建言献策,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主办单位:盘锦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6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006934号-5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0号

联系电话:0427-282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