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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下发通知 指导各地做好今冬明春 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1月18日,民政部召开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研究分析冬春季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形势,部署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辽宁省民政厅严格落实民政部视频会议精神,及时下发通知,指导全省各地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全面实行养老机构封闭管理。冬春期间,凡省内存在中高风险地区,全省各地都要按照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要求,对养老机构(含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托管中心,下同)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理。即使省内没有疫情,也要提高防护级别,按照民政部《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加强人员、物资等相关管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暂停聚集性服务,服务场所内有老年人住宿的,要参照养老机构要求实行封闭管理;老年餐桌、老年食堂要停止堂食服务。加强医养结合机构院感管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要严禁对外提供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协调属地医疗机构为在院老人诊疗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主动提供上门服务或上门核酸检测,减少与外界接触风险。目前,全省2008家养老机构全部暂停探视,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二)全面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管控。落实民政部印发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和《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继续对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对于养育儿童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要确保儿童生活区域独立,除服务儿童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该区域。服务儿童的工作人员要为专职人员,不得交叉服务老人或者其他成年人。对养育孤弃儿童的民办机构要与儿童福利机构同要求、同部署、同检查,并作为督导检查重点。

(三)扎实做好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下发的指南,建立中转隔离区,凡进站必须在中转隔离区内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未经身体检视一律不许入内;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无法核查核实活动轨迹的求助人员要落实入站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的规定,进行2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对新入站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落实预约登记制度,及时调控人员流量,分段进行登记,避免人员扎堆,减少逗留时间。按规定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殡葬机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通知和工作指引要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变化,有效管控进入办事大厅人数,适时调整遗体告别、守灵等聚集性防控措施。严格按照规程火化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遗体。

(四)做好福利彩票代销站点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中国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疫情防控指南》,落实落细入站人员佩戴口罩、扫码登记、测量体温、保持距离、不聚集、不逗留等相关防控要求。通过下发文件、张贴海报、播发投注机通知等方式,广泛开展站内防疫知识宣传,积极发动站点代销者和销售人员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知识,提高从业者和购彩者的自我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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