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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千万资金保障 困难群体温暖过冬

今年供暖期前,盘锦市进一步落实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工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的意见》,扩大取暖救助政策覆盖面,明确将单人保家庭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纳入取暖救助范围同时提高集中供暖单人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标准。意见规定,集中供暖救助面积标准不高于住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救助上限以内的,按该套住房实际应缴纳的合规取暖费用全额救助。集中供暖救助金不直接发给困难家庭,由各县区民政部门与供暖单位结算。分散取暖的困难家庭,每户每年按1000元标准救助,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一次性发给困难家庭。今年,盘锦市财政已拿出1005万元取暖救助资金,确保取暖救助工作顺利实施。10月25日零时起,盘锦市城区供热企业准时开栓供热,全力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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