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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关于优化城乡居民高龄津贴待遇审批及生存认证工作的建议》(第12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15 浏览次数:69次

刘浏委员:

感谢您对老年人福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乡居民高龄津贴待遇审批及生存认证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老龄工作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老年人“养、医、为、学、乐、安”等多元化需求,从着力构建完善的老龄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工作措施,推动我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底,盘锦市户籍总人口128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6.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8.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

二、关于高龄津贴申领工作的相关情况

1.2024年底至2025年初,市民政局相继出台《关于规范我市高龄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盘锦市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筑牢制度根基。

2.为3.6万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提高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规范我市高龄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任务目标、津贴对象及发放标准、资金来源、实施步骤、进度安排、政策衔接、管理监督以及配套措施8个方面内容。截至5月底,发放高龄津贴人数34145人,发放高龄津贴133.663万元。

3.明确了阶梯式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0元;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4.在发放流程上,形成了“村(居)摸排统计—乡镇(街道)初审—县(区)级民政部门审定确认”的严谨链条,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人都能顺利申领。同时,依托财政“一卡通”平台,简化了审批认证流程,保障津贴每月按时足额到账。此外,县(区)级民政部门为高龄老人建立详细信息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掌握老人情况,提供贴心服务。

三、下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将持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主动发现机制,积极落实“政策找人”制度。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党和政府的利好惠民政策覆盖到全市每一位高龄老人,让更多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三是积极对接相关部门,逐步实现线上审批认证功能。四是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政策执行精准无误。    

 

 

                    盘锦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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