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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健全分级 分类的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第192号) 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31 浏览次数:3次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健全分级

分类的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

(第192号) 的答复

 

李南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健全分级分类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精准服务供给、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规范机构运营管理、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等建议,契合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与我局盘民发〔2025〕73 号《关于推进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点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高度契合,对我市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对照提案内容逐项研究、逐条落实,结合《实施意见》及我市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年人能力分级与精准服务供给的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全面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依据自理、轻度失能、重度失能等级实行分级分类服务,实现服务资源精准匹配。一是建立老年人需求台账,对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按健康状况、经济条件、居住情况分类建档,实现“一人一档、按需服务”。二是分层提供精准服务,对自理老年人重点提供文化娱乐、健康促进、智能应用培训、防诈骗宣传等公益服务;对轻度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代购代办等上门服务;对重度失能老年人优先对接家庭养老床位、机构照护、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三是强化公益与普惠服务结合,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点免费提供休息、阅览、棋牌、资讯等基础公益服务,普惠类个性化服务明码标价,满足不同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二、关于分级建设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的落实情况

我局以《实施意见》为抓手,加快构建县级统筹、乡镇(街道)枢纽、村(社区)支点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覆盖城乡、普惠可及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建强村(社区)末端服务站点,依托党群服务中心、闲置校舍、集体用房等资源,按统一标准建设养老服务站点,配齐日间照料、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助餐服务、居家上门、探访关爱等功能,打造 15 分钟养老服务圈。二是做强乡镇(街道)枢纽平台,整合敬老院、卫生院、残疾人托养中心等资源,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康复护理、短期托养、应急响应、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辐射带动周边村(社区)服务提质增效。三是做优县级统筹管理,建立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需求收集、服务转介、质量监管、数据统计一体化运行,推动县域养老服务资源高效配置、服务闭环管理。

三、关于规范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点运营管理的落实情况

我局全面落实盘民发〔2025〕73号文件要求,对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点实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营、制度化监管。一是公开遴选运营主体,由区县民政局或乡镇(街道)作为项目主体,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运营机构,委托运营期限3—5年,保障运营连续性与稳定性。二是明晰权责边界,项目主体负责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安全监管;运营主体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行承担物业管理、水电气热等运营费用,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管理规定,制定服务细则并公示,服务人员持健康证及相关技能证书上岗。三是强化运营保障,落实场地租金减免、税费优惠、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支持政策,保障运营机构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服务质量评价与长效监管机制的落实情况

按照《实施意见》,我局建立全链条服务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分级分类服务落地见效。一是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以服务内容、服务人次、老年人满意度、运营规范、安全管理为核心指标,定期开展综合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运营协议续签、退出的主要依据。二是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财政资助资金专项审计与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老年人投诉建议,对违规运营、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终止合同并追责。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定期公布服务站点评估结果与监管情况,站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人员信息全部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关于社会力量参与与人才队伍建设的落实情况

我局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发力。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企业、爱心人士参与运营管理、志愿服务、公益捐赠,推动养老服务连锁化、品牌化运营。二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聚焦养老护理、康复辅助、心理疏导等核心技能,开展岗前培训与定期轮训,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提升服务人员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三是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利用各类平台宣传养老服务政策与典型案例,提高老年人及家属知晓率与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深化分级分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实施意见》各项要求,不断优化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提升精准服务供给、规范站点运营管理、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可及、分级分类、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恳请您今后继续关注民政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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