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人口
老龄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
(第195号)的答复
马明子、阚文臣委员:
《关于加强人口老龄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提案贴合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实际,精准剖析了当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对我市健全完善老龄社会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截至2025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约40.6万人,老龄化率达29.5%,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服务供需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提案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我局逐项梳理对标,认真研究落实,结合现有工作基础和未来发展规划,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体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激活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完善系统性政策框架。严格对标国家、省养老服务工作部署和要求,先后出台养老服务发展、居家社区养老建设、医养结合、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培育多元养老业态,持续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化、品牌化发展,培育形成“物业+养老”“家政+养老”“医疗+养老”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模式,有效丰富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二是创新城乡养老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常态化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问诊、康复理疗、健康监测、慢病管理、用药指导等服务;持续实施“五助一护”免费上门服务项目,每年安排近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市约1000名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累计上门服务超2万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同时,依托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独居、空巢、失能、失独等特殊老年人常态化探访关爱机制,实现重点群体关爱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夯实制度保障根基。2024年12月,市政府印发《盘锦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涵盖21个项目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为“十五五”时期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基础;同时,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国企化改革,双台子区成立国企盘锦辽河养老公司,盘活闲置资源建成东北地区单体最大医康养一体化养老机构,兴隆台区引入社会力量打造“物业+养老”模式,宝石花医疗集团布局建设多家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盘山县太平敬老院委托专业养老企业运营,全市多元养老服务格局初步形成。
二、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打造特色养老服务模式
一是健全多部门协同机制。建立民政、卫健、医保、人社、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协同会商、资源统筹,出台《盘锦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盘锦市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从规划建设、运营补贴、行业监管等方面完善制度支撑,破解医养融合发展堵点难点。
二是深化机构医养深度融合。全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失能老人健康服务、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等专项方案,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护理院、康复医院老年友善机构建成率100%,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就医绿色通道覆盖率达100%;依托老年健康宣传周、阿尔茨海默病月等契机,常态化开展健康义诊、慢性病筛查、科普宣讲等服务,累计服务群众上万人次,实现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全覆盖;同时,聚焦农村养老短板,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推动乡镇卫生院与农村福利院、村卫生室与村级互助幸福院联动建设、资源共享,补齐农村医养服务弱项。
三是推进智慧医养数字化转型。深化与东软集团战略合作,全力推进“鹤乡康养”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整合医疗、养老、康复线上线下资源,设置一键呼叫、健康监测、线上问诊、紧急救援、服务预约等功能模块,2026年6月正式上线运行,以数字化赋能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三、强化财政保障,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活力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争取中央、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超1.7亿元,市县两级财政配套投入4510.5万元,重点用于养老设施建设、机构运营补贴、服务项目落地、人才培养等关键领域。
二是全市现有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 86 家,养老床位 5320 张,床位入住率 58.5%,专业照护能力大幅增强。
三是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改革。作为全省唯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持续优化制度体系,目前全市长护险参保人数56.9万人,有效减轻失能老人家庭照护压力与经济负担。依托试点优势,创新建立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推广目录机制,全市参与养老消费券服务的机构达112家,占辽宁省总量19.9%。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量位居全省前列,特殊困难老人探访关爱率达98%以上,知情同意书签订率100%。
四、夯实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专业能力
一是深化校企协同育人。依托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搭建院校培养、机构实训相结合的人才培育体系,推行“产学研”一体化培养模式,定向培育实用型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依托全国、全省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为人才培育、行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强化技能提升培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年均培训养老护理员400余人。推动本地职业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落实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补政策,依托辽油宝石花医院建立全省首个养老护理人才大师工作站。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与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先后斩获二等奖、三等奖,有效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三是拓宽老年社会参与渠道。深入实施“银龄行动”,建立老龄工作专家库,吸纳20余名老专家、老党员、老科技工作者助力基层治理。全市培育老年社会组织433个,注册老年志愿者3.5万余人,充分激活老年群体自我服务、互助服务活力。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吸纳本次提案的合理化建议,紧扣人口老龄化发展新形势,聚焦群众高品质养老服务新需求,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全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完善医养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盘山县太平街道中心敬老院护理院建设,扶持兴隆台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提质升级,优化市、县、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扩大居家社区医养服务覆盖面。
二是深化智慧养老建设。全力推动“鹤乡康养”平台如期上线运营,引导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入驻,强化家庭养老床位数字化服务能力,全方位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三是培育银发经济新业态。持续加大社会资本引入力度,推进外骨骼机器人等智能康养设备场景化应用,在重点医院、康养中心设置体验推广区,丰富医养康养融合业态,持续完善适配我市发展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全市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二位委员对我市民政养老事业的关心、支持与宝贵建言,恳请一如既往关注我市老龄事业发展!